2008年1月13日 星期日

資訊系系學會致全體台大同學

作者 gobaby1987 (哇喔阿呼嘎)         看板 NTU
標題 [大事] 資訊系系學會致全體台大同學
時間 Sun Jan 13 02:12:02 20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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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同學大家好,我是台大資訊系系學會會長張詩平:

首先感謝大家對"學校計畫在資訊系和社會社工系館間開闢寬15m馬路"這個議題的關
心,相關的討論都成為敝系學會在和學校反映學生意見上很好的參考,而大家的支持
不僅成為我們在向校方爭取權益時最大的後盾,更給我們很大的鼓勵,知道這件事不
只有資訊系的學生在關心,全校的同學們都將成為校方做最後決定時的把關者。

敝系教授們也對大家在BBS上的討論相當重視,希望我能在BBS上和同學們說明我們的
立場。在這之前我要先代為發表一位系上教授想給同學們的聲明,是有關資訊系求見
總務長這件事情的始末:

「 有關總務長不見資訊系主任以及老師一事,目前BBS的傳言有些以訛傳訛,對總務
長並不完全公平,事情經過說明如下:
1) 11/21週三,校園規劃小組會議決議取消社科院原車行地下道設計,並通過要在永
久綠地上建置15米道路。
2) 11/26週一,經過一個週末沉澱思考,資訊系決定送出備忘錄請求校方重新考量。
3) 11/27週二,因為希望維持車行地下道設計,為避免要求建築師改過來又改過去,
而對建築師不尊重,資訊系通知校園規劃小組以及社科院,資訊系的決定。同時請
組會議討論。
4) 11/27週二,同樣的理由,資訊系希望總務處能夠儘早知道資訊系的想法,以利後續
開會討論,要求儘早面見總務長。有必要時,資訊系可以把總務處的意見納入讓備
忘錄修得更為可行。總務長室的答覆是,該週總務長都沒空。
5) 11/27週二下午,總務長、社科院趙院長、電資學院貝院長於行政會議後有交換意見
5) 11/30週五,資訊系與校園規劃小組召集人林峰田教授當面溝通,了解到校園規劃組
基於他們的運作模式,並不會立即開會再行討論此一議案。
6) 資訊系決定不求校方快速處理此一議題了。假如要讓建築師改過來又改過去,那就
改吧。沒有再求見總務長。」

資訊系從來就不希望為難校方,敝系也有許多教授在學校擔任重要的行政職位,很能
體諒學校在不同的狀況及壓力下,勢必得做出一些權宜之計。然而此事影響資訊系全
體師生甚鉅,且並不是沒有替代的方案,故努力在體制內向學校爭取。

系上在兩年前就開始關注開闢臨時便道的消息,然而學校因不明的理由變更了原本的
規畫,由車行地下道改為在地面上開闢寬15米的道路,由於此項設計除了讓原來存在
在資訊系館和社會社工系館間的草皮及腳踏車停車格全數消失,來往的工程車更會使
鄰近馬路的教室飽受噪音干擾。當初總區建築物在設計的時候,都有刻意在教室和馬
路間留一定的距離,就是為了避免上課時噪音的干擾,學校這樣的做法將使得原來資
訊系館和社會社工系館設計時的考量全數化為烏有。更別提在寬15米的馬路上,工程
車會以怎樣的車速行駛,雖然能用人為的法條規定,但學生的生命安全豈是一兩張罰
單能保障的?要是發生意外,這個責任要誰來負?

然而我們的聲音是被忽視的。資訊系也了解校方的處境,因此在提出反對的意見時,
也幫校方想了一些替代的方案,我們的教授自己在台大校園裡拿著皮尺走透透,提出
了一些可行的方法,並向學校反映。無奈校方似乎沒有將我們的提議列入考慮,在1/9
的校園規劃會議上,只敷衍似的下了「再議」的結論,仍堅持原來15米馬路的計畫,
令系上深感無奈與挫折。然而那時已過了在1/19校務會議上提案的截止日期,故系上
才決定在下學期3/15的校務會議上提案,由全體校務委員進行表決。

這件事在資訊系內部學生間早就引起相當多的討論,也有很多關切的聲音,我們的立場
和系上的立場是相同的,關於學校決定開闢那條15米的幹道,我們想說:

資訊系一直努力站在學校的角度著想,將心比心的為學校想了許多替代方案,更不希望
社科大樓的新建因此而延宕。然而我們實在無法接受學校在明顯的未經審慎且公正的思
考下,作出如此草率和粗糙的決定,將嚴重影響馬路兩旁資訊系、社會系、社工系、新
聞所及國發所共近千名師生的權益,因此我們有以下幾點堅持:

1) 我們可以接受寬6~8米的臨時便道,提供新建大樓必要的車輛進出。但15米的道路對
全體師的影響實在太大,之前已有說明,故我們堅決反對。

2) 學校雖一直號稱道路是為了工程「臨時」開闢的,卻始終不願意承諾在工程結束後
即把道路拆除,復原草地。且該區草坪為校務會議上明訂之永久綠地,校方這樣的
做法已明顯違反校務會議之決議。因此我們堅持學校需訂出明確的"落日條款":在
社科大樓完工後即因在半年至一年內將草地復原,否則應在工程完工前即提報校務
會議審議,變更永久綠地範圍。

3) 校園規劃影響到全體台大師生,校方在進行規劃時,不因只考慮眼前的方便,因朝
校園長久經營的方向著手;應有更積極且完整的設計,而不是「先開再說,後來再
議」。

在這裡我謹代表資訊工程學系系學會,感謝各位看到這裡,同時我也要懇請所有台大的
同學,和我們一起向學校反映,不僅是幫道路兩旁資訊系、社會系、社工系、新聞所、
國發所的同學們爭取權益,同時也是為了大家的台大校園。我們並不是要挑起學生和校
方的爭端,但若我們今天對學校如此草率且危害學生權益的決定選擇漠視,所影響到的
不只是自己。我今年大三,社科大樓在我畢業前很有可能還沒建好,或許等到草地復原
時,我早就不在學校了。但這項決定作下去,將影響未來所有鄰近系所的學生,故我們
不能不堅持到底。

如果你也支持我們的立場,你可以做以下的行動幫助我們一起向學校爭取同學們的權益:

1) 寄信給李嗣涔校長 ( sclee@cc.ee.ntu.edu.tw ),表達我們對學校這項決定的重視和
不滿。

2) 於台大的校務建言系統 ( http://mis.cc.ntu.edu.tw/suggest/ ) 向學校建言。

謝謝各位同學耐心看完,也再次懇請大家一起幫忙,並祝大家期末考順利!

資訊工程學系系學會會長 張詩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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